佛州校园枪击案在场警察未即时对抗枪手,甚至还通报其他警力远离现场500呎

约一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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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新闻
 

佛州校园枪击案发生后,有消息指出当时现场有一位警官,但他却未即时站出来阻止这场屠杀,根据警方最新发布的无线电对话纪录显示,该位警察当时除了人未进入大楼内,甚至还告知其他支持警力远离案发现场约500呎。

该位叫做Scot Peterson的54岁警官在案发后约一周辞职。Peterson的律师表示,Peterson当时以为枪击案事发生在室外。然而根据警方无线电对话纪录,Peterson清楚知道枪击案是发生在大楼里面。

根据纪录,Peterson在枪击发生后约2分钟,即2:23 p.m时以无线电通报「我认为目前有枪击事件发生,在1200大楼。」。在枪手暂停开火时,Peterson又以无线电警告其他支持警力「目前请保持远离现场1200和1300大楼约500呎。」。

第一批进入大楼内的警力为Coral Springs警察及两位Broward警察,当时已是枪击案发11分钟后。

根据美国警察协议,警察通常应立即对抗枪手,而非等待SWAT小组到来。这份规范是在1999年Colorado州Columbine high school校园枪击案发生后正式实施,当时当地警力在学校周边设立围栏等待支持,并未立即对抗两位枪手。而两位枪手在16分钟内枪杀了13人并造成21人受伤,随后两位枪手并开枪自杀,但当时警方在找到已死亡的枪手前,却花了超过3小时。

责任编辑:  
来源:  Business Ins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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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评论

抱歉,我對最後那裡有問題。"根據美國警察協議,員警需立即對抗槍手,而非等待SWAT小組到來。"
但是根據1981年沃伦对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案和2005年石城镇对冈萨雷斯案,警察在提供警察服务时不对任何一名公民有任何公共责任规定下的具体责任。所以警察是可以因那時候的狀況自行選擇對抗槍手OR等SWAT來吧?

Ken约 6 年前

如果你在現場比槍手在殺害,你會讓警員自己決定選擇救不救你嗎?請不要這麼冷血,不是你自己你當然可以講得很輕松,上天會懲罰你,會讓你成為受害人感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