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县出租屋新规来了!2027年起室温不得超过82°F,夏天太热可是违规的喔

约一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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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新闻
 

洛杉矶县一项针对出租住房的新规定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届时非建制地区的房东需要确保出租单位室内温度不超过华氏 82 度(约摄氏 27.8 度)。这是洛杉矶县首次将室内降温要求列入出租住房的宜居标准,与供暖、热水等基本居住条件放在同一层级。

不过,这项规定的覆盖范围仅限于洛杉矶县非建制地区,并不直接适用于拥有自己市政府的城市。因此,居住在洛杉矶市、Santa Monica、Pasadena、Inglewood、Glendale 等城市的租客不会因为这项县级新规自动获得同样的保障。洛杉矶市议会此前已经要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类似室内温度标准的可行性,但截至目前还没有正式通过相关规定。

对于出租单位数量较少的小房东,县政府设置了较长的过渡期。拥有 10 套或以下出租单位的房东,从 2027 年开始只需要保证每套住房至少有一个宜居房间的温度维持在华氏 82 度或以下。直到 2032 年,这些房东才需要确保出租单位内所有宜居房间都达到这一降温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要求的是最终室内温度,而不是规定房东必须安装空调。房东可以采用增加隔热材料、安装窗帘或遮阳设施、使用风扇等方式帮助住房降温;如果这些方法仍无法将室温控制在华氏 82 度以内,才可能需要增加机械制冷设备。官员表示,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设备安装成本、老旧建筑改造以及电网负荷等现实挑战。租客权益人士同时指出,即使房东负责提供降温条件,使用制冷设备带来的额外电费很可能仍需要租客承担,这对部分低收入家庭可能造成新的经济压力。

新规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租客如果发现出租屋室温超过规定标准,可以向洛杉矶县公共卫生局负责的出租房屋宜居计划提出投诉。县政府表示,初期执法将采取“教育优先”的方式,在发现问题后先给予房东一定时间进行整改,再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执法措施。确实需要更多时间完成改造的房东也可以申请延期。租客权益人士建议,如果遇到室温长期超标的情况,应保存与房东之间的通信记录以及相关照片、视频,并通过温度计记录实际室内温度,为可能的投诉保留证据。

这项规定出台之际,南加州近年来正经历越来越炎热、持续时间更长,同时湿度也更高的热浪天气。研究数据显示,自 1896 年以来,加州夏季平均气温已经上升约华氏 3 度;如果目前的污染趋势继续,到 2040 年气温可能再升高约华氏 2 度。气候科学家 Daniel Swain 警告,南加州过去常见的“干热”正在发生变化,越来越高的湿度以及夜间气温无法充分下降,都可能进一步增加高温天气对人体健康造成的风险。

责任编辑:  
来源:  NY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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