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Visa、Mastercard在ATM取过现金?这笔高达$1.675的和解金可能有你一份

36 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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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新闻
 

如果你过去近20年里曾经用Visa或Mastercard在便利店、加油站、超市、酒店或者酒吧里的ATM取过现金,这笔和解可能和你有关。

这起案件名为Burke v. Visa Inc.,诉讼主要针对的是独立ATM,也就是那些不属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常摆在便利店、加油站等地方的ATM。这些ATM通常会在消费者取现时额外收取手续费。原告指控,全美部分持卡人在这些ATM取现时支付了过高的手续费,而且自己的银行并没有把这些费用全部报销,违反了联邦和州反垄断法。

这次和解覆盖的ATM取款时间非常长,从2007年10月24日一直到2026年8月14日,跨度近19年。

想要符合这次和解资格,主要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你曾经使用Visa或Mastercard从自己的存款帐户中取现,其次使用的是独立ATM,第三ATM向你收取了Surcharge或Access Fee,而你的银行没有把这笔手续费全部报销。只要是在美国境内使用了符合条件的独立ATM并满足上述手续费条件,就可能属于这次和解覆盖范围。

如果你认为自己符合条件,可以在和解官网提交索赔表,申请截止日期为202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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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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