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受标准扣除额,那哪些人无法享受标准扣除额呢?

 

我听说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受标准扣除额,那哪些人无法享受标准扣除额呢?

1个回答
官方回答
以下人群无法享受标准扣除额:

1. 已婚并分开报税,其配偶使用列举扣除

2. 个人因改变他的会计年度周期,而使申报税表的周期少于12个月

3. 遗产、信托、普通信托基金、合伙经营

4. 有非居民外籍人士或在年度中部分时间有双重身份的外籍人士,但以下例外情况则可采标准扣除额:
(4-1) 非居民外籍人士在该纳税年底与美国公民或外籍居民结婚,并且与其配偶选择以美国居民身份在整个纳税年度共同报税。
(4-2) 纳税年初属于非居民外籍人士的个人在纳税年底成为美国公民或居民,因为他在该纳税年底与美国公民或居民结了婚,并且与其配偶选择以美国居民身份在整个纳税年度共同报税。
(4-3) 在当年度中是非居民外国人或具双重身份外国人的个人。如果非居民外国人在年底前嫁娶一位美国公民或外籍居民,并且他/她选择以美国居民的身份纳税。

5. 若已使用列举扣除法,则无法再使用标准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