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经常往返美国的人,都听过美国税务居民的「183天规则」。
但很多人不知道:183天并不是唯一条件。
对于非美国公民、非绿卡人士,IRS的实质居留测试(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有两个条件,而且必须同时满足:
✅ 当年至少实际在美国停留31天+✅ 三年加权计算达到183天
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这也是很多人在计算美国税务居民身份时,最容易忽略的地方。
一、别只看183天,31天同样是门槛
IRS的183天,并不是简单地把过去三年的实际居留天数加总。
正确算法是:
当年实际停留天数 × 1+去年实际停留天数 × 1/3+前年实际停留天数 × 1/6≥ 183天
但即使三年加权后已经达到183天,仍然还要满足另一个条件:
当年至少实际在美国停留31天。
所以,对于实质居留测试来说,正确理解应该是:
31天 AND 183天
而不是只看其中一个数字。
二、为什么31天这么重要?
举个例子:
假设小张前年在美国停留365天,去年在美国停留365天,今年只停留20天
按照三年加权公式计算:
今年:20天
去年:365 × 1/3 ≈ 122天
前年:365 × 1/6 ≈ 61天
合计约:203天
看起来已经超过183天。但是,小张今年实际只在美国停留:
20天,没有达到31天。
因此,仅就实质居留测试而言,他并不会因为三年加权天数超过183天,就自动满足该测试。
这就是为什么:183天算够了,还要再看31天。
三、反过来:超过31天,也不代表一定符合测试
当然,只达到31天也不够。
假设:
今年在美国停留:100天;去年:90天;前年:90天
按照公式:100+30+15=145天
虽然今年已经超过31天,但三年加权总数只有145天,尚未达到183天。因此,同样不符合实质居留测试。
四、泛宇提醒:重点不是「二选一」,而是要同时满足
对于跨境生活、经常往返美国,或正在进行美国税务与资产规划的人士来说,居留天数可能影响美国税务身份及后续的税务申报安排。
因此,在安排赴美时间时,除了关注三年加权后的183天,也别忽略:
当年至少实际停留31天。
只有二者同时满足时,才符合实质居留测试的基本天数条件。
👉泛宇可从个人实际居留情况、跨境税务及资产规划等角度,协助客户了解不同税务身份可能涉及的申报与规划问题,并结合个人情况进行整体评估。
提前了解自己的税务身份,往往比事后处理更加重要。
📚 关于美国税务居民,大家最容易搞错的3个问题
Q1:三年加权已经超过183天,但今年只住30天,会符合实质居留测试吗?
不会。IRS规定,除了三年加权达到183天外,当年至少还需要实际在美国停留31天。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IRS)
Q2:今年已经住满31天,是不是就符合美国税务居民的认定?
不一定。就实质居留测试而言,还必须计算当年、去年及前年在美国的停留天数,并按照规定加权达到183天。 (IRS)
Q3:只要今年不住满183天,就一定不会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吗?
不一定。IRS的实质居留测试不是只看当年的183天,而是计算当年全部天数、去年1/3及前年1/6。因此,今年停留不到183天,也可能符合实质居留测试;同时,还需要满足当年至少31天的条件。(IRS)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公开信息分享IRS实质居留测试(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的基本天数规则。美国税务身份还可能受到公民身份、绿卡身份、居留天数计算例外、Closer Connection Exception及所得税协定等因素影响,实际结果应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及适用法规判断。建议在进行税务申报或居留安排前咨询合格的税务专业人士。


